二月 – 性教育不可耻 性侵才可耻

         身为中学生,如果老师现在要教性教育,你觉得要教什么,才能满足你,生殖器官、谈恋爱、性交、自慰?性骚扰?还是性侵害?如果你上过性教育课,你觉得老师教授的内容能够满足你吗?如果不能,你觉得还需要增加哪些内容呢?

         现在的性教育课程内容大部分都在传递性知识,较少提及性态度和性价值观的层面。维基百科提及的性教育,也被称为“全性教育”,意指其涵盖了性的各个层面,从关于计划生育和性生殖(从受精到分娩)的资讯,到人的各种性表象,例如身体形象、性取向、性价值观、性抉择、沟通、约会、情感关系、性感染疾病及其预防方法,以及避孕方法。

        传递性知识只是性教育的其中一个内涵,性教育注重的是培养个人健康良好的性态度以及性价值观如果我们以象形文字来看“性”这个字,右为生,代表生命;心在左,代表心理,因此“性”是生命与心理的结合,完整的性教育可以帮助培养完善的人格。性教育让我们学习接纳与爱自己、建立界限、尊重他人的界限,也学习人际间的互动、表达和沟通。

建立界限及尊重他人

        说到尊重他人界限,不得不提身体的界限及言语的界限。

        身体的界限:做自己身体的主人

         任何生物不管多么亲密,都还是有自己想要保有的身体距离,人与人之间也是如此,当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缩的太过亲密时,我们就会感觉紧张,觉得不舒服。例如坐公交车时,我们会先找旁边没有人坐的位置,如果人很多,不得已大家都贴在一起,就会觉得不舒服。所以身体距离是一种隐私的空间,应该尊重每一个人这方面的需要与感受。

          从身体距离延伸出来的概念就是「身体界限」,是指一个人可以暴露出来让他人注视,或容许他人碰触的限度。它会因对象、时间、年龄、性别、情境以及目的之不同而改变,但是皆由各人自主决定。例如同样是拍肩膀,父母亲、兄弟姐妹、好朋友、陌生人拍你肩膀时,给你的感受却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对方的碰触会给你快乐、亲密、温暖、安全的感受,你可能就会容许他的触碰;但如果对方的碰触给你恶心、害怕或起鸡皮疙瘩的感觉,你就会拒绝、闪躲这样的身体接触,是看你和对方的关系而决定。

          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身体的主人,所以你应该要了解自己身体的界限在哪里,同时清楚的让别人知道,当我们不愿意让别人碰触自己的身体时,我们有绝对的权利说「不」来保护自己不受骚扰。同样的,当我们与别人互动时,如果对方表达他的身体界限时,我们也应该要学习去及时察觉,尊重对方的身体自主权,这样才不会造成别人的困扰或伤害喔!

言语的界限:玩笑不能乱开

          2021年4月,“艾因事件”引发了社会关注。女中学生艾因因男老师在健康教育课上发表“要强奸记得要找十八岁以上的”及“男生被强奸不会报案,因为他们很享受”的言论,认为老师发言不当,继而向辅导老师投诉。而辅导老师却认为那玩笑并无大碍,只是她太敏感。因此,她就在网络上报导这事。可惜的是,网络上也有许多人认同辅导老师的论点,并对艾因人身攻击,甚至有男同学恐吓要强奸她。

         “要强奸记得要找十八岁以上的”是个玩笑吗?好像是,因为艾因说班上男生笑得不亦乐乎。但开玩笑的原则需得在让人感到轻松、搞笑之余,仍然保有一定的界限!要有分寸,而非只为“引得哄堂大笑”。男老师的玩笑不恰当,因其玩笑低俗,带有反面教导——“要强奸”,也教导学生如何“不犯法地犯罪”——“找十八岁以上”。另一点,“男生被强奸是在享受”,也漠视了“男受害者”的感受。既是“强迫”,怎会“高兴”?

圣经上说:“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弗5:4),而《圣经新译本》译为:“更不要讲淫秽和愚妄的话,或下流的笑话……”“戏笑的话”并非指笑话,而是“下流的笑话”。虽老师并非完全人,但“有色笑话”并不能被合理化为“贴近学生难免要讲的话题”,也不能以“若大多数人都可接受则无大碍”而将之同化,因一个泉源不会同时发出甜与苦两种水。(雅3:11)

           “不可强奸十八岁以下的”也不表示“可以强奸十八岁以上的”,这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讲低俗的笑话是放纵舌头的举动,是一种任意妄为,这类话肯定不能造就人。我们当小心自己的言行,不然就算取得优异的成绩,但言语行为却有偏差,不懂得尊重别人,也不过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们当懂得分辨对与错,必须黑白分明,而不是“看大多数人意见如何”来断定是非。

不成为性侵受害者或加害者

         性教育除了让人们了解男女之间的差异,也进一步培养他们对自身以及他人的尊重,从而减少因为自身欲望而有意或无意对他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比如性骚扰和性侵犯。

         性侵犯泛指一切违背他人意愿,强制与对方进行任何与性有关的行为,包括强迫亲吻、性骚扰、非礼、性虐待、强制肛交及口交等行为。对性侵受害者来说,伤害不仅来自于身体受到伤害、强烈失去自主与控制、被剥夺感与创伤,还有自身对性的感受。例如:

“如果我受到性侵害,我就是不干净及残缺的,或者我不值得被爱”

“别人会觉得这是我的问题,因为我没有好好保护自己”

“我没有拒绝或是我做了什么才会发生”……

        性侵因此成为一个“秘密”及无法张扬的事,受害者需独自承担,无法求助。背负着这段惨痛的经验,让受害者更加痛苦和备受煎熬。

        曾经有辅导员辅导过被异性朋友性骚扰或侵犯的孩子,他们当下没有太强烈的不舒服感,反而是回到家后,越想越觉得痛苦及恶心,甚至觉得自己很龌龊及没有用,后悔当时没有坚持、果断地拒绝与反抗;在面对加害者时,羞耻的感觉让自己不敢面对他,只想逃避,心里非常担心与无助,却不敢找人倾诉,更不用说找辅导老师了。他们通常是陷入极度痛苦,备受煎熬到快要崩溃后才会跟同学倾诉,然后被同学带来辅导处求助。

此刻我们要:

         在与加害者的言谈中,加害者往往也不觉得自己有错,只觉得这是你情我愿,对方又没有果断地拒绝,即使对方反抗,加害者也想把责任推诿给对方,完全不尊重他人的界限与权益,这才是可耻的行为。要让加害者明白只要没有双方同意的性行为,就是性侵害

          其实,被性侵并不可耻,真正要觉得可耻的是性侵加害者,强硬地把自己的生理或心理欲望施加在他人身上,侵犯他人的界限,也完全不尊重他人意愿大部分性侵者在被捕时都会为自己的罪行寻找诸多借口,合理化自己的恶行,完全忽视他人的意愿及感受,也不尊重他人的界限与权利。终止性侵现象,必须从教育孩子尊重人开始做起。

          因此,在“性”课题里,我们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爱自己尊重自己的感觉,也能尊重他人有不同的经验与感受、经验和想法,不强迫他人顺从自己,而是尊重他人的选择与权利,这才是我们一生中重要的“性”课题。

若您有需要寻求协助,欢迎洽询:

  •  诗巫幸福中心 Wellness Centre Sibu

             Tel:084-333060

  • 诗巫福利局 Social Welfare In Sibu

             Tel:084-332980

  • 砂拉越妇女协会(古晋)Sarawak Women Society

             Tel:082-422660

  • 诗巫中央医院 General Hospital Sibu

             Tel:084-343333

  • Centre Polis Station (Sibu)

             Tel:084-336144

  • Dr. Gan Chee Kuan颜志权医生

             诗巫专科医药中心Sibu Medical Centre Tel:084-218800

  • Dr.Yap Chin Hong叶振芳医生

             Sarawak Specialist Clinic Tel:084-320399

  • One Stop Crisis (General Hospital) Tel:084-343333 ext. 1162

              处理家暴、虐待、性侵犯个案

  • 律师公会

              中华总商会

               每月第一周六9am – 11:30am

  • 法律援助 Legal Aid Bureau Tel: 084-343978

              3rd Floor, Bangunan Lakis. Lot 400, Jalan Kampung Nyabor, 96000 Sibu.

文章来源:

《中学生》327期,熊雪娟〈性教育不可耻性侵才可耻〉,董总

《青春路》133期,庆杰〈玩笑不能乱开〉,马来西亚基督徒写作团契

《我的身体我做主》,20190901,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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