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利我」的爱

除了不要提早让性进入感情关系,因为情侣们容易被性关系蒙骗而进入婚姻。那么,情侣们应该以哪一种爱为标准的呢?

「非利我」(Phileo)的爱是一种,又称为友谊之爱;浪漫的爱无法维持感情关系,伴侣的爱或友谊的爱才能让感情持续下去。如果友谊之爱尚未在感情中建立,婚姻是不成熟的。朋友,是你想要在一起的人,你享受他们的陪伴,喜欢他们的个性,可以与他们一同游玩,也可以一同工作。你们两个之间有共同的兴趣。不是因为你能分享自己,所以你才被爱;而是藉由分享,你们建立另一种爱。这种爱里面有陪伴,有沟通,还有合作。一位作家这么描述伴侣之爱(companionate love):

「伴侣之爱被定义为紧密的结合,是一种温柔的依恋,享受另一人的陪伴与友谊。伴侣之爱不是狂乱的激情,也不会一直处于兴奋状态,但有时你还是可以感受到激情与兴奋。激情之爱与伴侣之爱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尽是剥夺、挫折、高涨的激情,之后便消逝无踪。后者却重于双方接触,需要时间建立并发展成熟。」

我看过无数的婚姻经过几年后分崩离析,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伴侣之爱,更不知道如何培养。如果情侣们在传统的约会过程之外,花更多的时间建立感情,伴侣之爱就能受到浇灌而茁壮。当非利我的爱(也被称为伴侣之爱)建立后,一旦浪漫之爱消逝,情侣们便能以此稳定感情。可惜的是,有些人的个性,对浪漫之爱的「兴奋」与「刺激」近乎成瘾。当浪漫消逝,他们便心碎,急欲摆脱现状,再寻找另一段新的感情,新的刺激。

*下一篇将会探讨爱加倍的爱。请留守下周一《青春告白》。

 

文章来源:诺曼·莱特著,罗育龄译《神啊,谁是我的理想伴侣》,宇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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