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笑不能乱开

女中学生艾茵因男老师在健康教育课上发表“要强奸记得要找十八岁以上的”及“男生被强奸不会报案,因为他们很享受”的言论,认为老师发言不当,继而向辅导老师投诉。而辅导老师却认为那玩笑并无大碍,只是她太敏感。因此,她就在网络上报导这事。可惜的是,网络上也有许多人认同辅导老师的论点,并对艾茵人身攻击,甚至有男同学恐吓要强奸她。

“要强奸记得要找十八岁以上的”是个玩笑吗?好像是,因为艾茵说班上男生笑得不亦乐乎。但开玩笑的原则需得在让人感到轻松、搞笑之余,仍然保有一定的界限!要有分寸,而非只为“引得哄堂大笑”。男老师的玩笑不恰当,因其玩笑低俗,带有反面教导——“要强奸”,也教导学生如何“不犯法地犯罪”——“找十八岁以上”。另一点,“男生被强奸是在享受”,也漠视了“男受害者”的感受。既是“强迫”,怎会“高兴”?女性若因被强奸而“失身”,难不成男性被强奸还会“得身”?

经上说:“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弗5:4),而《圣经新译本》译为:“更不要讲淫秽和愚妄的话,或下流的笑话……”“戏笑的话”并非指笑话,而是“下流的笑话”。虽老师并非完全人,但“有色笑话”并不能被合理化为“贴近学生难免要讲的话题”,也不能以“若大多数人都可接受则无大碍”而将之同化,因一个泉源不会同时发出甜与苦两种水。(雅3:11)

“不可强奸十八岁以下的”也不表示“可以强奸十八岁以上的”,这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讲低俗的笑话是放纵舌头的举动,是一种任意妄为,这类话肯定不能造就人。如果身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没有小心自己对学生的言行,那就是将一堆垃圾当作建筑学生的材料,将来这些工程可能成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豆腐渣工程——就算培育出成绩标青的学生,但言语行为却有偏差,不懂得尊重别人。当教育孩子们对与错,必须黑白分明,清楚指示,而不是“看大多数人意见如何”来断定是非。

文章来源:《青春路》133期<说说罢了嘛~认真你就输了!>,马来西亚基督教写作团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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