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并非完美

在一堂心理学讲座中,一位出席者对讲员说了一句话:“我觉得我害死了一位学生。”在场者立时震惊,包括讲员在内。了解后,方知原委。

这位出席者是老师,最近他有位学生自杀。原因是他在其它科目皆考获A或A+,唯独 在这位老师的科目只得到A-。学生无法接受低于A的成绩,就自杀了。

听了实在令人觉得惋惜。无法,也不能评论这学生,只想就这件事道出一些想法。

一般上,每个人都对自己有所期望,会为自己设定目标。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说, 设目标要“SMART”,即S——specific(具体), M——measurable(可衡量),A—— attainable(可达到),R——relevant(相关性)及T——Time-based(有期限)。可是,最 终还是有可能不达标,而这可归于各种不同 的因素,并非一定是那人的“失败”。因此,当我们设定目标,也要学习接受不达标的情况发生,因学习接受失望(我并不想称之为“失败” ),也是人生要学习的重要功课。能接受失望,表示心理素质不差,事情不如意时,仍能 继续向前迈进,从而更加坚韧。

谈谈自己两个与成绩有关的失望经历:中五SPM考试,我希望有六科(包括马来文在 内)考得A1(其实那是当时校长给我的目标)。结果马来文考获C5,很明显不达标。坦白说,当时觉得难受的是那种“先看成绩,再认脸孔”的情况,所以九成多以上的学生变成只是凑热闹的路人。再谈修读本科时的情况:目标设定为3.9分(满分4分)(这是自己设定的目标),结果成绩3.88,也是不达标。多少有失望,但现在看回这些成绩单,其实真是觉得无需去纠结这些字母及数字。

当然,我并非要鼓励怠惰,而是说,当我们设定目标,就尽力做到“最好”,但“最好” 并非“完美”。就算是所谓的“完美主义者”,他们所能做的,也肯定不是“绝对完美”,最在自己所定义的“完美”做到最好。

“最好”的定义,应是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做能所做,而非说一定要考获100分或A 等,因每个人在不同科目(或领域)的“最好”并不相等。一个数学较弱的学生,考获60分可能已是极限;但另一天资较好的学生,或可不太尽力学习仍可获得80分。相比之下,80分 的那位是比较“厉害”,但60分的那位才是做 了“最好”。

尽力而为,但得失心别太重,否则会给自己过度压力;也别硬把他人的期望加在自己的身上。就如一句常听的勉励:“We do the best, let God do the rest”。当我们已尽力,就已问心无愧,剩下的,交给神吧!

文章来源:第168期文桥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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