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占有

这里有一个非正式的心理测验,让你反思自己的爱情观;面对情人,你会有以下要求或反应吗?

  • 如果情人忘了我的生日,我会很不开心。
  • 重要的节日,包括生日、平安夜、元旦、情人节、周年纪念等,我要与情人一起。
  • 除非有合理理由,否则情人一定要尽快恢复我的电话。
  • 如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发生在情人身上,即使没有寻求我的意见,我也要第一个知道。
  • 我不想情人去见旧爱。
  • 如果情人迷上某人,我有权知道。
  • 如果情人和某人有亲密关系,只要不涉及性关系,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 如果情人和某人发生性关系,只要没有爱上对方,我还是可以接受的。
  • 如果我和某人共度一个美好的夜晚,而这个可能会激发情人的醋意,我不会告诉对方。
  • 如果情人Facebook的感情状况不是“恋爱中”而是“单身”,或“一言难尽”,我会发怒。 

(以上是录自《明周》2013年5月11日)

爱是贪婪

你或许会问:“在恋爱关系,他或她不是应该属于我吗?但我请你再想一想,他或她真的属于你吗?”

“属于”的意思,正诠释了爱情的“排他性”,渴望对方专一地爱着你;但这并非要隶属自己、听命自己,甚至纯粹满足自己的欲望。

贪婪的意思是——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占为己有。贪婪,是只想满足自己,单单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对方,没有顾及对方的尊严、意愿和需要。

爱是贪婪,因为情人极力想得到对方、占有对方,使自己成为对方,令对方成为自己。

为爱着了魔

为何人会因爱变得贪婪,妄想将爱变成占有?

爱有种魔力,是一股灵魂的力量,会激励人奋发不断追求。这是追寻真爱的过程。可是,有一种爱并非真爱,因它被“占有”的动力掳掠了,甚至为了占有,有些人不惜不择手段,例如撒谎、欺骗、抢夺。

这种“占有的”爱出发点:

  • 不是为对方好,而是为了使自己快乐。
  • 不是把对方当作和自己平等的人,而是把人当作物件看待。
  • 当自己被蒙蔽在这样的“爱”使对方经常感到懊恼和痛苦。

我并不是说那些人没有半点爱,而是他们将“去爱”和“被爱”混淆了。

快乐与喜乐

有些人期望爱会令自己快乐,于是靠“占有的爱”去追寻一生的快乐,弥补过去的缺憾。事实上,“占有的爱”或许带来短暂的快乐;但惟有真爱,才能给予人长久的喜乐。

快乐
喜乐
主要靠一些外在能够“利己”的因素而产生
一种内在稳定的安全感和满足感
容易受外界和他人干扰
透过内省和成长带动
经常怕失去了自己
认识自己,也爱惜自己
无力去包容接纳
有力去付出

如果你发现自己有强求情人满足自己的倾向,我鼓励你:

  • 探讨一下自己内在满足的泉源是什么?
  • 探讨一下自己成长中被爱的经验,是多是少?
  • 探讨一下在缺乏的经验中,有否利用情人成为替代品?
  • 探讨一下,一旦情人不能满足你,内心会有怎样的不安?
  • 了解自己喜欢情人什么?他或她值得你付出吗?
  • 你愿意为你的情人付出什么,付出多少?

尝试放下追逐个人快乐的意图,先建立自己,朝向喜乐,关系才会收获真正的幸福。 

“一个人时,要善待自己;两个人时,要善待对方”

文章摘自:《恋爱出事的理由》伍咏光著 2014年文桥传播中心有限公司出版

error: